李亚倩连城庙前所:查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-连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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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平安连城 编辑/林基澎 林清香审核/张松文
近日,连城县公安局庙前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,有村民私藏枪支。接报后,民警果断处警,查获非法改装射钉枪一把,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,及时消除了辖区治安隐患。
日前,庙前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工作中,接到群众反映:庙前镇朱地村村民邱某(男,49岁)家中藏有改装射钉枪。得知情况后,1月18日15时50分许,庙前派出所组织民警到邱某家中调查核实,并当场从其床底下搜查出非法改装射钉枪一把。
据邱某交代,该射钉枪是其前几年到外地购买了枪管、射钉器等配件,然后自学组装成射钉枪并用于射杀野兔、山鸡,而这两年其出外打工后,就从未使用过。
目前,嫌疑人邱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被依法取保候审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。
枪爆无小事,民安重如山
涉枪、涉爆犯罪
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
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
枪支、弹药一旦失控
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
被一些别有用心之徒
用来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
因此
国家禁止任何个人
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弹药
法律小常识普及:
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,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管理的法规,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。警方提醒
枪支、弹药极具危险性,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。因此,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!原标题:【红土金盾】庙前所:查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