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亚倩连载:一千二百二十八张画的星期八(2)-黄昏的书屋
李亚倩连载:一千二百二十八张画的星期八(2)-黄昏的书屋
李亚倩
《一千二百二十八张画的星期八》(02)
直到今天,我才真正为自己是个无神论者而感到万分庆幸。至少在这种被逼无奈的情况下,我不会虔诚地跪下,双手合十,嘴里不停念叨:“上帝啊,求你让我的妻子回心转意吧!” 哦,尽管这么说对于信徒们很不公平,但我仍然坚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上帝。如果真的有上帝,我想我会第一个去亲吻他的脚尖。
追寻幸福的路上,本来就有跑得快和跑得慢之分。
我还记得今天早上揉着惺忪的睡眼起床,载着妻子去上班。她是餐馆的老板,海藻般的长发被高高挽起在头顶上,鼻子很挺拔,苹果肌突出。她是个乐天派,我猜就算是家里发生爆炸了她还能乐乐呵呵地报个警,找个旅馆就随便住下。我经常觉得她很莫名其妙,比如她今天早上和我说的话:
“嘿,飞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最近发现明月家的屋顶挺好看的。”
“你也想和那个疯女人一样把屋顶刷成蓝色的?”
“……那很像星空的颜色。你知道的……我喜欢星空。”
“哦天!”
我觉得她在无理取闹,专心开我的车。
早高峰的车海旋涡很快把我吞没,我开始不耐烦地用手指敲方向盘,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妻子搭话。
“你要是今天早上不化妆,我们就不用赶上早高峰。”
“也许吧。但你送完我之后还是会赶上。”
“……同意”
“你觉得明月人怎么样?”
“不知道。”我想了想,又补充道,“没做过,不知道。”
她不说话了,掏出小镜子涂口红,车里的温度降至冰点。
不知道这样的死寂持续了多久,我总算把她载到了她的餐馆。
“再见。”我落下车窗向她告别,但她没有回应。
我对她的间歇性神经病见怪不怪,因为我大概也是个有神经病的人,就连我们的结婚也莫名其妙不着头脑:过年的时候被父母催婚,无奈在手机上登了一条广告,想租个女友回家过年。只有她一个人报名,凑巧我父母很喜欢她,被逼无奈地去民政局领了证。等我如梦初醒般意识到我还没和她谈过恋爱时,红本本已经盖上钢戳了。
送完她开到自己的公司,已经九点半了,我理理桌上的文件,刚倒好的咖啡还没喝一口就差点被我倒开来。
她发来一条短信,“我们离婚吧。”
“你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?”
“我在民政局等你,东西全带了,差你一个人。”
等我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办完离婚手续了,和结婚时一样荒唐。
上午的太阳还没到头顶,却让人燥热得厌世。我希望她再说些什么,就像树上的知了一样聒噪,至少好让我再体验一回她的存在。但她很安静地,掏出手机,拨通了一个电话。
我不好再说什么,只问了她要不要搭车回家把东西理一理。她摇摇头,拒绝了。打开车门的手尴尬停在了半空,又讪笑着把车门关上。
“再见。”这是我今天第二次和她说再见了。
“再见。”她很有礼貌地,微笑着回复。
我启动了车,从后视镜里我看到她欢欢喜喜地上了一辆车,扬长而去,与我背道而驰。
回到家,我看到满屋狼藉。散乱的衣服,零乱的包装盒,碎裂的灯座……其实我早该发现的,从她拒绝了我的求欢,一次又一次,我应该要知道,我的婚姻已经饿得奄奄。
我坐在一片混乱里,抬手开了电视。肥皂剧的男女主人公在吵吵嚷嚷,接着又抱在了一起。一阵强烈的恶心袭击了我的胃。领居家的狗狂吠起来,我的内心平静极了,只是觉得丢了个时常使用的小东西。稍稍打理了一下,我陷进床里,陷进梦里,去幽会一个梦中女郎。
生活已经向我亮出了新的魔爪,现在的我不知道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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