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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亚倩迷奸女生:性盛致灾,何以永治? 男子网购“听话水”-淮南普法

2019-04-13 全部文章 361

李亚倩迷奸女生:性盛致灾,何以永治? 男子网购“听话水”-淮南普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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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案情
一对互不相识的男女
机缘巧合下发展成好朋友关系
男子日久生情
女生却把男子当成好闺蜜

男子为了和心仪的女生有进一步的发展,网购一种名为“听话水”的药水,趁女生打游戏时偷偷地倒进女生的饮料里,女生喝下后浑身无力,被男子带至事先开好的房间内奸淫。目前,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该男子依法批准逮捕。
02
正文
闺蜜结婚时,作为好朋友的我去做了伴娘,有幸见证了一段浪漫的爱情,当天晚上,闺蜜同我闲聊,讲述了他们美丽的爱情故事。

他们第一次见面时,闺蜜很满意,因为对方是个帅气的小鲜肉。闺蜜毫不掩饰对小鲜肉的喜爱。
“我对你一见钟情了,你做我男朋友吧!”
“是不是太草率了?”
“确认过眼神,我遇见对的人。我相信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,请接受我的告白!”
小鲜肉故意逗闺蜜玩儿,头摇得跟大摆锤似的。
“都说女追男隔层纱,迟早有一天,你会喜欢我的。”
“如果我不同意呢?”
“你知道市面上有卖‘听话水’的吗?只要三滴,你就会乖乖听话,任我摆布。为了爱情,迷奸这种事,我也是能干出来的。”
“如果你敢这样做,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你!”
小鲜肉突然严肃起来,吓了闺蜜一跳。闺蜜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,连连道歉,幸好小鲜肉也没有再追究下去的意思。

闺蜜真的很喜欢他,贴心得端茶倒水,洗衣做饭。时间久了,他们果然成了一对恋人,最终迈入婚姻的殿堂,让我这个单身狗羡慕嫉妒恨。
闺蜜说:“我觉得最幸福的事,是我喜欢他,正好他也喜欢我。”
爱情,本就如此。
有句老话说得好,强扭的瓜不甜。爱情,从来都是两个人的情投意合,而不是某个人的一厢情愿。
但是,有人不甘心只维持朋友关系:如果得不到你的心,那么我就得到你的人!
03
新闻
近日,上海宝山区某日料店内的监控画面拍下惊人一幕,一对年轻男女在店里用餐。
男子顾里(化名)趁女生何玉(化名)专注打手机游戏时,偷偷地往饮料杯里倒了类似药物的东西。何玉并没有察觉到顾里的小动作,一口气喝光了饮料。

没过多久,何玉倒在了沙发上。顾里见状,扶着何玉来到事先定好的酒店房间内,不顾何玉的意愿对其实施了性侵。
事后,何玉报警,警察叔叔将顾里逮捕归案。
顾里交代了前因后果。
一年前,顾里与何玉在地铁上搭讪认识。由于经常联系,两人是“朋友以上恋人未满”的关系。“我们一起吃过饭、看过演唱会、还牵过手,这不是那男女朋友才会做的事情吗?”
他以为何玉也是喜欢自己的,然而何玉并不打算做他的女朋友。顾里不甘心只维持普通朋友关系,便对何玉下药,趁机迷奸了何玉。
目前,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顾某依法批准逮捕。
关于“听话水”
华山派出所曾做过实验,安排线索人试服“听话水”,线索人出现头晕目眩和走路不稳的症状。两个多小时之后,线索人才开始慢慢地回复知觉。
专家表示:经检测,药水里面含有管制类的精神药品,人过量服用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,还会产生记忆缺失,如果喝的量剂过多还会出现呕吐昏迷症状,个别患者还会产生精神错乱和错觉。
女性朋友要注意,在外尽量自己开饮料,少让陌生人帮忙开饮料。和不熟悉朋友在一起时,如果中途需要离场,最好在走之前把饮料喝光或者回来之后重新点一杯。
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:
犯强奸罪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具有下列情形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
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
(五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撰文 | 孔珊珊
版式|苏 墨
统筹|恭小兵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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